中国起草工资条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在近日举行的一次会议上透露,中国正在起草《工资条例》以解决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等社会问题,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
孙宝树说,为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各级政府全面开展工资清欠专项工作,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多数省份2007年年底前可以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少数清欠任务重的省份,也将在2008年上半年基本解决。
孙宝树介绍说,目前全国已经有12个省份出台了地方性工资法规或规章,27个省份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的特定行业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此外,最低工资制度也得到了落实,各地按照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尽管如此,工资拖欠问题,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合理,工资增长缓慢等问题仍然存在。孙宝树说,《工资条例》将把工资问题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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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3rd, 2008 at 10:23 am
这个条例覆盖的对象多大?包含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吗?怎样解决这些人的工资与GDP比例过低的问题,在一个4-5个亿的财政收入的县,拿1000来元人民币的工资,他们实在难过,可是工资的多少是由不缺钱的一把手们说了算的,没有法律条文的硬性规定,谁不愿多留些自己当家花的钱。应该把工资作为考核领导政绩一项重要指标,左右其升迁!
January 23rd, 2008 at 10:27 am
有法律条文的规定更好,更能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
January 23rd, 2008 at 10:30 am
对工资条例不报希望,中央是不会把基层的事业干部考虑进去的,即使和公务员干一样的工作,却拿公务员不到三分之一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