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ffrey (Kok Heng) See
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相信预言。这种对未来的构想属于想象的范畴,经不起理性的检验。不过,在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方面却存在着无数的预言者和信徒。
这些人预言中国的“和谐社会”政策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在该国的广泛应用——我把这种预言称之为和谐的企业社会责任(hCSR)。我也愿意相信hCSR。不幸的是,和预言一样,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必然关系实在太薄弱了。
毫无疑问,和谐社会将影响着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今年早些时候,中国国有企业的负责机构颁布了系列方针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充分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国有企业的改革结合起来”。但是,关键的问题是,hCSR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而且,hCSR能在中国蓬勃发展的私有领域生根发芽吗?hCSR预言中所隐藏的假设是,和谐社会正在树立起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
但是,意识并不需要被最终采纳。在许多国家,有许多公司都了解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却不执行它。比较文学在这里很有用,因为它指出了为什么有些企业或行业采用企业社会责任。通过综合衡量这种文学,我发现有两种因素构成了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需求:即,社会因素和制度因素。社会因素反映了社会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价值的态度以及商业在服务大众过程中的作用。然而,即使社会高度赞许企业社会责任,社会的组成形式也影响着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这些意见如何被听取,它们在多达程度上可以改变,监督和执行企业行为等。这正是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配置在决定企业社会责任程度方面所起的作用。具体的例子包括政府立法、媒体以及非政府机构。这两个因素一起通过两种方式影响着企业社会责任的水平:它们影响着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结局,同时提供同等的压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样面临类似的环境限制。
为了确保hCSR在私有领域的广泛应用,中国政府必须改变这些因素。不过,和谐社会对这些因素的影响还不确定。和谐社会可能会通过改变社会对企业的预期从而给hCSR带来压力。但是我们不知道政府是否能够成功地改变这些根深蒂固的社会态度,需要多长时间来改变,中国的制度化配置是否允许改变期望使其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压力。企业可能希望通过执行企业社会责任来安抚一些得力的非政府组织。比之更加积极的工会组织可以要求更好的工作环境。不过,中国的法律限制这样的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对这些鼓励hCSR的法律和其他相关制度因素的改变一定会发生的,希望不久就会发生,不过。
中国的私有领域不大可能会实现hCSR的预言。不过,在和谐社会政策影响的企业社会责任方程式中还存在“供应”一方。高层管理可以在局限的范围内选择如何通过“供应”来应对“需求”状况。这种自由决定的职权决定了企业在面临同样的“需求”条件时可能会有着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和谐社会将提高国有企业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意愿,因为政府能够通过直接干预来要求企业采取这种行动。
模糊的预言往往寿命最长。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同样模糊的关系让hCSR的存在变得没有必要。和谐社会将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但是这种促进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发生在日益缩小的国有企业领域。hCSR是否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的私有领域发展还是远远不能确定的,当然,这也是预言所远不能及的。
关于作者:
Geoffrey (Kok Heng) See是沃顿商学院的一名研究学者,同时也是沃顿商学院Huntsman国际研究和商务课程的Joseph Wharton Scholar。2007年夏季,作者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全球成长型公司总部工作时,开始对hCSR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关于文章中相关话题的详细分析可以从作者处获得。另外,如果你有任何批评和指正,也欢迎随时与作者联系:[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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