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公布了3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名单,欠薪金额达1200余万元。
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通过欠薪保障基金垫付1000余万元,为这些企业员工发放工资。由于这些欠薪企业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逃逸,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责成这些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接受依法处理。
这些欠薪企业近三分之二集中在深圳市龙岗区,涉及房地产投资顾问、服装、家具、餐饮等多个行业。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将在调查情况后,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些企业追偿垫付资金,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罚款金额为垫付金额的25%。
今后深圳市每个季度都将公布欠薪企业名单。按照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用人单位不论职工人数多少,一律每年缴纳欠薪保障费,加上财政补贴等资金,建立欠薪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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