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中日合资企业——北京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据理抗争4年多后,唐晓冬最终败了,法院判决其与三环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
45岁的唐晓冬被媒体关注始于4年前。当时,身为三环公司工会主席的他给工人维权、举报公司水质问题后遭开除,并自此走上诉讼维权路。首次诉讼历经仲裁和两审判决后,唐晓冬胜诉。去年11月,北京市二中院判决撤销公司的开除决定,并判决公司赔偿其工资损失6万余元。但是当唐晓冬拿着胜诉判决要求回公司上班,他却被公司拒之门外。为此,他又不得不再次提交新的仲裁申请。
唐晓冬再次向仲裁委递交申请,要求回去上班。很快,他收到公司的“关于终止唐晓冬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同时公司也罢免了他本来今年三月到期的工会主席职务。唐晓冬称,公司对他的罢免程序不合法,没有进行民主测评,也没有报上级工会批准,因此他提起上诉。在最新的审判中,法庭认为既然三环公司已经被批准任命了新工会主席,唐晓冬的工会主席职务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2日,双方的劳动关系亦应于当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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