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一项新规定,以确保对月饼包装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这一新规定——《月饼销售包装计量检验规则(试行)》已于9月1日实施。《规则》依据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月饼》,对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测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了抽样要求、使用测量设备的要求、检验方法、数据处理、结果判定原则等内容。同时,《规则》还规定了统一的抽样单、原始记录表和检验报告等格式。
由于《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参考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有关内容,因此,凡是通过考核取得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量检验项目授权的机构,都完全有能力和资格同时开展月饼销售包装的计量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质监部门在中秋节前,按照《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于国庆节前后汇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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