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对《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这一《条例》获得通过后,将是中国首部慈善法规。
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顺盘介绍,江苏省的慈善事业发展在全国位居前列。全省13个省辖市和106个县(市、区)均已成立慈善组织。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募集慈善资金总量已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草案规定,慈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慈善组织捐赠财产的行为。通过义演、义赛、义卖、义拍等方式开展慈善捐赠的,应当会同慈善组织进行,同时接受公证、审计监督,并向社会公告。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并应当尊重被救助人的人格尊严,保护被救助人的隐私。
草案提出,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地方政府应当从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和优惠服务。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