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表示,一家麦当劳快餐店的董事总经理向粟米供应商收取非法回扣。
刘士盛,香港麦当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向一家泰国粟米供应商收取约250万港元的非法回佣,并要求供应商向调查员说谎,日前被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刘士盛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被告另被裁定一项相类贪污罪名不成立。暂委法官陈仲衡将案件押后至五月六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被押惩教署看管。
2005年,被告在澳门首次建议该泰国供应商向他支付粟米总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作为回佣。据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公报,供应商认为被告的建议是与麦当劳做生意的方法,故答应其要求。2005年12月至2007年4月期间,供应商电汇约250万港元予被告或其妻的银行户口。
麦当劳证实,该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期间向有关食品公司购买的粟米总值逾2500万港元。
两人于2007年6月29日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被告要求供应商向执法人员讹称,有关非法回佣是他们用作在内地投资物业的资金。法庭和香港廉政公署都没有说明对刘妻的惩处。
麦当劳网站上的企业社会责任专区写道:“由于麦当劳供应链规模庞大,涉及范围复杂多样,因此监管供应商的行为对公司来说具有极大的挑战。”香港廉政公署说,麦当劳严禁其雇员就公司的业务收受利益。该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亦提供全面合作。
不过,麦当劳网站上的“供应商行为规范”内容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000年,其中麦当劳没有直接提及员工收受供应商回佣一事。规范中要求供应商签署的表格指出他们应该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由此可见,麦当劳今后会得到更好的服务,更好地阐明非法活动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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