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新疆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每人每月将会得到600元的生活补助。
据报道,新疆近日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每人每月将会得到600元的补助,此外,他们还将从医疗和安置方面得到救助。
《办法》是由自治区民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出台的。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对象分为三类,分别是:父母双方因患艾滋病死亡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受艾滋病致孤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者感染艾滋病的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
截至2009年9月底,新疆全区累计报告HIV(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7012例,累计报告人数列全国第四位。很多艾滋病家庭中的儿童生活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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