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全资附属公司国美电器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于上周四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起诉书。
根据起诉书陈述,附属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于2006-2008年间发生,涉及金额为涉案总金额456万元人民币的其中一部份。而发生期间,黄光裕为国美主席。国美表示,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历深厚刑辩律师作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并将会作出积极抗辩。
国美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附属公司被最终判处犯罪单位行贿罪,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附属公司仅会被处以罚金,所承担的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起诉书的陈述,黄光裕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于去年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于去年3月2日被逮捕;于去年12月17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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