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008-09年度施政报告》中指出,特区政府将对最低工资展开立法工作,原因是自2006年10月香港政府为清洁工人和保安员推行的“工资保障运动”成效不彰。
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香港政府决定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向政府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成员将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有关政府部门。委员会将研究如何厘定最低工资的水平和订立检讨机制,以确保法定最低工资在保障基层劳工,防止工资过低的情况,避免低薪职位流失和维持本港整体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等各关键层面,取得适当的平衡。劳工及福利局会即时展开筹备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工作。
最低工资立法应同时涵盖所有行业,而政府的目标是在2008至09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曾荫权同时强调,政府会以审慎及务实的态度,处理最低工资水平和检讨机制等相关议题。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