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起,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都必须在显著位置贴环保标签。

环保标签的应用条例来源于近期颁布并于2007年3月正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所有产品必须在说明书上列表注明是否含有有毒物质并注明名称、同时说明环保使用年限、使用条件,以及回收再利用信息等。这些电子信息

产品包括了手机、笔记本电脑、计算机、数码照相机、MP3、MP4、打印机以及其它一系列电子信息产品。制造、销售、分配以及回收含铅、汞

、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毒物质的电子产品及设备者最容易受到影响。

新办法限制与禁止的有毒物质与欧盟自2003年1月开始实施的欧盟RoHS环保指令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欧盟RoHS环保指令主要通过在新设备中限

制某些有毒物质的使用,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也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起到补充作用。

与欧盟RoHS环保指令除特殊注明外全部产品都包括在内的规定不同,中国将制订《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目录中有一些产品

不在欧盟RoHS环保指令范围之内,如雷达系统、半导体制造设备、光掩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