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署报告称,今年7月份因触犯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35宗。

根据香港环境保护署的一项声明,在所有的个案中,22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9宗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及《水污染管制条例》各有两宗。

七月份个案中最高判罚额度为四万港元,一间没有透露名称的公司因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入受管制废物,被罚款四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