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院对危重急诊患者应采取“先救治后补费”

09年06月16日 | 打印文章 | 转发给好友 转发给好友 | 类别: 健康

    卫生部日前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医院对危重急诊患者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规定,急诊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同时,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

    《指南》要求,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有条件的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

    卫生部要求,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诊医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急诊科的建设,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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