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对违反环境法规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处以20万元罚款。
环保部称,中国一重建设国际一流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中国一重的行为违反了国内的相关环境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将被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一重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其前身为第一重型机器厂,始建于1954年。据该公司网站介绍,中国一重是中央直接管理的5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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