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中国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日前联合出台文件。
该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出台是中国医疗救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意见》明确了中国医疗救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要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意见》提出,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对困难群众实行多种方式救助。
《意见》强调,各地要根据当年医疗救助基金总量,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意见》还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便民救急作用。
《意见》还对如何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意见》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卫生等部门,鼓励和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的办法,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预付资金。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将是医疗救助资金结算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
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已在全国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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