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立法保护妇女权益
09年0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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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商业与社会
成都市已将第一部专门为维护妇女权益而制定的法规——《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纳入2009年立法计划。
据《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组”负责人、成都大学法学系教授张居盛介绍,本条例共有五个亮点议题:一,妇女经期可根据身体状况请短假;为深受家庭暴力迫害的妇女建立临时庇护所,建立妇女维权基金;引入第三方纠正、监督机制,避免农村妇女户口“空挂”;城乡妇女每年免费妇检;妇女参政将明确女干部比例。
文本草案预计于今年9月初步形成。
2007年9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经修改后颁布实施。2008年12月,成都市将《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纳入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作为本市第一部专门为维护妇女权益而制定的法规,成都市希望其对解决妇女权益问题产生重要和积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