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结束的环保社团组织第四届年会上,NGO们呼吁,尽快制定一部“结社法”或“社团法”。
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总裁何平认为,目前,国内的社团民间组织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社会民间组织的属性和功能认识不准,立法严重滞后;社团民间组织经费来源困难等。何平在呼吁加快立法的同时,提出还应对目前社会团体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NGO组织建议,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者,政府要率先转变观念,站在全人类生存发展的高度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在政策、法律和标准上向更高的有益于环境保护的层面跃升。NGO组织特别希望政府部门成为保护环境的模范带头者和模范执行者。
此次环保NGO年会还把关注的焦点对准了即将召开的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峰会,为此,NGO组织发出倡议,一方面从正面呼应我国政府的主张,另一方面也向全社会发起了积极的倡议,呼吁政府、企业、NGO和公众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以实际行动减缓气候变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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