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个省(市、区)环保厅(局)近日签署了《共同应对区域环境问题高层会商框架协议》。
这11个省(市、区)分别为:四川、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山西、河南、湖北、重庆和内蒙古。
按照协议,11省(市、区)将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共同行动机制,相邻省(市、区)或重点流域上下游省(市、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环境功能和环境标准;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和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协作处置机制等。
此外,11省(市、区)还将建立信息发布互通机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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