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指出商户提供不合格塑料袋和免费提供塑料袋,将追究市场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从去年实行“限塑令”后,目前一些地区的集贸(农贸)市场仍存在着违规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现象。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市场主办单位要设立“限塑”监督举报电话,并在市场内公示,在市场醒目位置重点宣传“限塑令”。此外,市场还要与商户逐一签订承诺书,细化违约责任;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合格塑料购物袋摊位,实行塑料袋统一采购、销售,并为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提供塑料预包装袋。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农贸)市场,如果市场内商户提供超薄塑料袋和免费提供塑料袋,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市场开办单位相应责任,甚至将在相关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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