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耳作物科学起诉中国企业侵权其专利
拜耳作物科学向江苏省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在中国的Mefenpyr专利。
拜耳作物科学除草剂战略商业部门负责人Christophe Dumont在新闻发布中说:“强有力的专利保护是创新的基础。因此,我们决定进一步打击那些侵犯我们的专利的中国非法生产商,并执行必要的司法补救。没有对专利的保护,创新就不可能进行。我们完全认同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制定的明晰的条例和法规。”
拜耳作物科学称,被告不正当地通过混用精恶唑禾草灵制造出Mefenpyr,并把产品出售给中国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农民。Mefenpyr是拜耳作物科学所拥有的一种安全剂添加。这种安全剂被添加到除草剂中,通过确保除草成分的快速降解来保护农作物的成长。Mefenpyr与除草活性成分精恶唑禾草灵的推广品牌同为“骠马”,受到中国及其他许多国家的专利保护。
中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目前,拜耳作物科学正在系统化地扩展中国业务。该公司表示将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负责任的产品使用来全力致力于产品安全。
拜耳作物科学专利与授权部门负责人Dr. Ralf-Rüdiger Jesse表示:“我们相信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官司,因为按照中国法律,有效专利保护的活性成分不仅不能被生产,而且也不能用于出口。”
打印文章
转发给好友


























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