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如果你能听到自己在思考的声音,那是因为地方政府扩大了噪音管制的范围。
香港政府近日发布了《噪音管制(建筑工程指定范围)(修订)公告》,更新了按《噪音管制条例》设立的指定范围。环境保护署发言人表示,政府在1996年首次设立了噪音管制的范围。在2001年,政府在考虑过自设立以来的城市发展后,将有关指定范围扩大至现时的覆盖面积。
根据修订公告的规定,指定范围将扩大到新发展的人口聚居区、正积极发展及预期在未来数年陆续有人迁入的地区,以及其他未列作指定范围的人口聚居区。此外,一些毗邻现有指定范围及为社区一部分的地区,也被纳入为指定范围。
发言人说:“透过今次的修订,居住在新指定范围与现有指定范围内的居民将受到相同的保障,减少受建筑噪音的影响。估计超过280000名居民会因实施这项建议而受惠。”
新指定范围将于2009年1月1日起生效,让建造业有时间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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