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近日发布《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订)规例》,以修订限制燃料使用的规例,进一步管制二氧化硫排放。二氧化硫是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的一种主要污染物。
根据规例规定,当局将规定工商业工序使用超低硫燃油,即含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 0.005% 的清洁柴油。规例修订将会在5月21日提交立法会,若立法会通过该修订,新规例将于2008年10日1日开始生效。
环境保护署发言人说:“二氧化硫与区域性空气污染息息相关。它可和空气中其他的化学物品结合并转化为微细的硫酸盐粒子,这些硫酸盐粒子会促进烟雾的形成,令能见度恶化。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于2002年达成共识,以1997年排放量为基准,在2010年之前把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削减40%。”
政府表示,新规例不会对工商业界的营运环境造成任何重大的影响。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