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颁法例《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及其附属法例《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已于昨日正式生效。

上述条例和规例旨在更新香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措施的法律基础,并使该基础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规定。该条例和规例订立了健全的常规预防措施和有效的疾病监察和控制系统,并针对香港居民、旅客、货物及跨境运输工具制订了全面措施,以防止疾病在本地或跨境蔓延。

上述条例和规例生效后,现行《检疫及防疫条例》(第141章)及其大部分附属法例即予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