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去年央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全年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
受罚金融机构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41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在被处罚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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