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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消费主题混合 :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年01月06日
法令法规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 :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20:46:36 中财网 原标题: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 :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01-06

送出日期:2022-01-07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16181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16181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4346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12-2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薄官辉

2019-12-27

2004-07-01

其他

A类基金份额扩位证券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以分享中国

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金融衍生品(股

指期货)、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

交易 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

具;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将优先考虑对于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在采取精选

策略构造股票组合的基础上,将剩余资产配置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

上。我国经济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是大势所趋,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各消费行业均受益于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趋势。本基金将对经济转型过程及其带来

的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各个行业的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调整)×10%+中证 内地消费 主题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场内、场外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场内、场外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场内、场外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场内、场外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

7天≤N<365天

0.50%

场外

365天≤N<730天

0.25%

场外

730天≤N

0%

场外

N<7天

1.50%

场内

7天≤N

0.50%

场内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

7天≤N<30天

0.50%

场外

30天≤N

0%

场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销售服

务费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A

-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C

0.6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

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港股通

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

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人

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3、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4、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

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5、投

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

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

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

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8、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

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

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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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消费主题混合 :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20:46:36 中财网 原标题: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 :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01-06

送出日期:2022-01-07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16181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161818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4346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12-2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薄官辉

2019-12-27

2004-07-01

其他

A类基金份额扩位证券简称: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以分享中国

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金融衍生品(股

指期货)、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

交易 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

具;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将优先考虑对于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在采取精选

策略构造股票组合的基础上,将剩余资产配置于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

上。我国经济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是大势所趋,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各消费行业均受益于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趋势。本基金将对经济转型过程及其带来

的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各个行业的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调整)×10%+中证 内地消费 主题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

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场内、场外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场内、场外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场内、场外

500万元≤M

1,000元每笔

场内、场外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

7天≤N<365天

0.50%

场外

365天≤N<730天

0.25%

场外

730天≤N

0%

场外

N<7天

1.50%

场内

7天≤N

0.50%

场内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场外

7天≤N<30天

0.50%

场外

30天≤N

0%

场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销售服

务费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A

–

银华消费 主题混合C

0.6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

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港股通

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

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人

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3、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4、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

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5、投

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

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

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

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7、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8、

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

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

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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