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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2年01月06日
法令法规

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6:51:24 中财网 原标题: 千方科技 :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机构简称: 千方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杰

联系电话:021-386765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开来

联系电话:021-386776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开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

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

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

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

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

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

√

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

√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

规

√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

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0.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

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

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

√

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

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

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

源的制度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情形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

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

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3)查阅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4)

与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

√

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

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

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

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

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

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所做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

询问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2)查阅

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与证券事务代表进行

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

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

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

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同期相比下降24.61%,主要系公司所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具备合理

性。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现场调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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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6:51:24 中财网 原标题: 千方科技 :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机构简称: 千方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杰

联系电话:021-386765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开来

联系电话:021-386776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开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

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

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

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

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

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

√

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

√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

规

√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

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

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0.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

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

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

√

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

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

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相关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

源的制度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情形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

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

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3)查阅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4)

与公司董事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

√

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

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

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

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

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

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所做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

询问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2)查阅

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与证券事务代表进行

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

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

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

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1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同期相比下降24.61%,主要系公司所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具备合理

性。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前述现场调查事项存在重大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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