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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2年01月13日
法令法规

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8:55:48 中财网 原标题: 泰和科技 :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泰和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丽萍

联系电话:0531-6888922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飞、董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并复印了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审计(如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如适用)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4)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

(2)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文件;

(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4)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披露义务

√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募集资金存管、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4)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5)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

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股说明书等相符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说明

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说明

1)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采购及销售记录、主要账户银行对账单;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以整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关注到:

1、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8.03万元,同比下降43.56%;2021年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8.21万元,同比下降32.06%。公司业绩下降主要受原材料

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及海运费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提高产品售价,但受市场竞

争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上涨不及成本上涨幅度,导致公司毛利润下降、进而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

变化原因合理,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经营成本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此页无正文,为《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曾丽萍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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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8:55:48 中财网 原标题: 泰和科技 :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泰和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丽萍

联系电话:0531-6888922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飞、董娜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并复印了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

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审计报告;

(2)查阅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会议文件;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

次审计(如适用)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

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如适用)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合规的内控制度

√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4)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等制度文件;

(2)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文件;

(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4)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和披露义务

√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募集资金存管、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4)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5)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

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

股说明书等相符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说明

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说明

1)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采购及销售记录、主要账户银行对账单;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以整改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关注到:

1、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8.03万元,同比下降43.56%;2021年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8.21万元,同比下降32.06%。公司业绩下降主要受原材料

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及海运费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提高产品售价,但受市场竞

争等因素影响,产品售价上涨不及成本上涨幅度,导致公司毛利润下降、进而导致净利润有所下滑,

变化原因合理,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经营成本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此页无正文,为《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飞 曾丽萍

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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