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16:26:53 中财网 原标题: 晶雪节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晶雪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晶雪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晶雪节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云华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莉 联系电话:010-8512783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项 目 工作内容 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 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核 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 目 工作内容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 及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及实际控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关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股东常润实业、同德投资、 冰山冷热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晶雪投资及实际控 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关于自愿履行稳定 股价预案、关于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的股份回购及赔偿 和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实际控制人贾富忠和顾兰香夫妇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 关于承担补缴未为公司全体员工足额缴纳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款项以及公司遭受的相 关罚款或损失、关于承担公司在劳务用工方 面受到处罚所受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 雪工贸、实际控制人贾富忠和顾兰香、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冰山冷热 、常润实业、同德投 资关于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晶雪投资、实际控制 人贾富忠和顾兰香夫妇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 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晶雪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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