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智诚(834892):国融证券关于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6:01:39 中财网 原标题:ST智诚:国融证券关于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
关于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挂牌公司是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现任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 人数要求,且有两名董事处于失信状 态) 否 3 其他 其他(公司未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 导工作)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国辰先生及其妻子、公司董事华艺女士新增失信被执行信息未及时披露。近日,主办券商在对智诚安环进行日常督导的风险排查时,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国辰先生及其妻子、公司董事华艺女士同时新增一项失信被执行信息。主办券商在督促挂牌公司尽快补发公告后,公司未能及时补发。
刘国辰先生及华艺女士本次新增失信情况具体如下:
执行法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8)宁0104民初13931号;立案时间:2022年1月13日;案号:(2022)宁0104执
恢34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被告刘国辰、华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刘积宁偿还借款 15 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上述借款自2017年6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
利息;二、案件受理费2312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刘国辰、华
艺负担。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发布时间:2022年6月
30日;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及时。2022年4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聘任了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公司在董事会秘书之外,同时安排了与主办券商进行联络的工作人员。但是在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无论是董事会秘书还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联络人,均不能对主办券商的督导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导致主办券商与公司在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的沟通和相关资料的提供上存在一定的障碍,无法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3、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2022年7月,公司1名董事因病去世,该名董事去世后公司未及时补选新任董事,目前公司董事会人数仅为4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人数最低5人的要
求。另外,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刘国辰、华艺目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尽快启动程序补选董事,并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护公司及个人的声誉,积极履行董事的法定职责。
4、公司未积极配合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培训工作。鉴于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较多以及公司治理存在一定问题,主办券商于2022年6月、7月
先后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确定时间,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培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但是公司均未进行配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问题及治理问题,已构成了影响公司声誉、决策能力的重要问题。公司目前对上述问题未采取实质措施予以应对和解决。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并将持续跟进和督促公司解决相关问题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在投资之前务必关注和审慎判断公司存在的相关公司治理问题和信息披露问题,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公司董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国融证券
2022年8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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