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12家大型企业集团被国税总局抽查出问题。
这12家企业中10家为金融类企业,2家为发电企业。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深圳发展银行的一个珠三角城市分行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中信银行的几家分行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未扣缴预提所得税;交通银行的几家分行在营业费用中列支接待性质的费用未作纳税调整。此外,中信银行、中国人寿、华电集团的分公司等都为职工超标发放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稽查处官员表示,对于上述抽查出来的问题,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处以税款0.5倍到5倍的罚款。
从今年4月份开始,国税总局开展了首批24家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行动。国税总局对自查情况不满意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了抽查。
2009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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