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近日签署“绿色信贷”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广西北部湾银行推进绿色信贷建设工作小组。今后,凡是未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广西北部湾银行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时,银行不对违反环保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新增发贷款,对于存量贷款客户有违反环保规定的,限期整顿,经整顿仍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将逐步收回贷款。
此外,广西北部湾银行每年还将安排不低于20亿元的信贷规模,用于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认定和推荐的环保优质企业的发展。
据介绍,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