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日前宣布,从2009年10月1日起,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
据悉,广州将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20元调整到271元,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其他社会救助水平相应提高。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介绍,此次提高低保标准使农村近8万名困难群众直接受惠。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孤儿及其他政府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广州将全市孤儿养育标准和市属福利事业单位政府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这意味着广州全市财政每年将增加支出893万元。
目前,广州市共有孤儿、市属福利事业单位供养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人员3961名。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