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闫硕 实习生宋采薇
在电子商务愈发繁荣的今天,网络消费已成为食品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随着食药交易规模的持续攀升,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等问题也逐步显现。3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类案件的审理情况与典型案例。
2023年至2025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网络消费案件2061件,其中普通食品类1536件,保健食品类351件,药品类174件,保健食品与药品类案件占比合计超25%。从消费主体来看,涉老年人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在保健食品、药品消费领域的占比尤为突出。
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健食品和药品类案件因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社会关注度高,且主要涉及老年消费群体,该领域属于司法重点保护范畴。整体而言,相关案件暴露出多重问题:生产环节不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多发;销售环节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同时网络平台管理责任履行不充分,消费者维权能力也存在短板。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药品经营乱象,国家药监局2025年启动并推进了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击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售药秩序,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
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发力,正不断筑牢食品药品网络消费安全防线,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乱象频发
药品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在电商平台销售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与全流程监管要求。与之相比,网络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监管难度更大,乱象更易滋生。随着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部分商家借助新媒体平台夸大普通食品功效,相关乱象频发,极易误导消费者。
今年“3·15”期间,多家媒体集中曝光食品保健领域虚假宣传问题。保健产品阿波罗牌维生力口服液被包装成生物基因产品,可以实现细胞自愈,可延长寿命10至30年;部分企业将无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号的外泌体产品,包装为“抗衰黑科技”“万能神药”,虚假宣称可修复肌肤、治疗慢病等功效,部分产品套用资质、非法用于注射,售价高昂。
本次北京互联网法院也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北京某网络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推广内容,宣称燕窝、玫瑰花、山药粉等普通食品具备改善咳嗽、提高免疫力、治疗甲流等保健或治疗功效,部分内容借助用户评论截图误导消费,最终被处以15万元罚款。
上述负责人强调,在网络食品销售尤其是保健食品销售中,夸大功效、虚构效果、使用误导性表述等问题较为常见;部分带货主播、社群团长等主体为追求销量,宣传内容超出允许范围,容易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策。
司法审判中,法院坚持“罚过相当”原则,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李某诉侯某一案,涉案“紫苏籽罗汉果”为普通食品,被告却宣传其可治疗呼吸系统相关疾病,构成虚假宣传,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乱象,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建议,生产经营者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杜绝虚假宣传,如实公示产品标签、资质等信息,保健食品不得夸大功效或暗示治疗作用,不得借用机构、专家名义进行推荐;带货主播应如实说明产品资质、风险禁忌等内容,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入驻的食品药品经营者进行实名认证和资质审核;建立食品药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预先审查保健食品、药品的批准文号等。
消费者应提升辨别能力,理性选购商品,认真查验标签、批准文号、保质期等信息,警惕夸大及绝对化宣传,优先选择正规消费渠道。同时妥善保留购物凭证、宣传截图、沟通记录等维权材料,使用商品后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并留存相关证据。
监管持续强化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药品流通全链条监管。
2025年4月初,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部署会,全国药监系统同步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规范网售业态,严防假劣药流入。同时,各级药监部门也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和跨部门查办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监管落地见效。
德禾上海公司治理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煜律师此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从法律、行业治理、公共利益三重维度来看,打击药品经营环节乱象意义重大,可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医疗市场的公平秩序、推动医药产业合规转型升级以及促进政府监管权威与法治化治理。
2025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召开全国药品经营“清源”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会。数据显示,全年各地共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2万件,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扩大“清源”行动整治成果,创新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机制,协同加强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提升经营监管能力。
新一轮药品监管整治持续纵深推进。3月11日,江苏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经营使用监管工作会议暨风险会商会;3月12日,安徽省召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暨“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视频会议,研判当前药械流通监管形势,系统部署重点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标识性,在流通监管中发挥关键作用。2024年4月以来,国家医保局稳步推进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根据相关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医药机构已全面采集并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
国家药监局也于今年1月明确要求,生产环节推进全品种赋码,经营使用环节规范扫码,追溯系统运营单位保障数据安全,助力“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聚焦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对健全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监管机制、筑牢线上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作出具体部署。
多方监管协同、科技手段赋能与长效制度支撑,正共同织密扎牢药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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